更新时间:2024-08-26 21:37:04
在密集的报道攻势之下,一位普通的上海市民——方先生也从新闻上了解到了这一新规。然而,当时的他并没有想到◆★,因为新规中的一个前置条件■■,他也会像大学生小罗一样,为了这几块钱◆★★◆■★,和上海地铁发生诉讼。
记者注意到,这些告示虽然将内容说的很清晰,但存在字体较小、文字较多的问题,对于普通乘客而言,仍可能出现因为忽视告示牌,错失退票机会的情况。
本案的一审法院◆★■■◆◆,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,双方争议的焦点★◆◆★,在于相关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★◆,以及地铁公司是否尽到了相应的提示义务。
因为目前同站进出不收费的机器还在试验阶段,还没有完全推广,咱们上海马戏城的机器还没有这个功能,真的是不好意思,你没有坐车■★,其实是应该退给你的◆★■■,你拿着吧★■◆◆。◆◆■★”
也就是说,方先生如果想要享受未乘车旅客免费退票服务,需要在出站前找到服务中心完成退票才行。彼时■■■◆★★,方先生已经出站,他也就不再符合免费退票的标准了。
因为误入地铁站,大学生小罗被扣除了3块钱的车费。为此,小罗起诉了上海地铁公司◆◆★◆★■,在她的努力下,2023年9月,上海地铁宣布新规,表示,如乘客确因上厕所、走错路等情况误入地铁站内,可在10分钟内联系地铁站内的服务窗口,办理退票◆★■◆◆。
也就是说,根据此案的判决结果,方先生最终获得了退款,但需要在站内完成退款行为的相关要求并未发生改变◆★。那么,一旦市民再次遇到和方先生相同的困惑,他们该怎么办呢?是否也需要通过漫长的诉讼流程,才能拿到相应退款?
于是■★■■★◆,和小罗一样◆★★■★◆,方先生向上海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地铁公司制定的相关条款◆◆,并将2.7元车费返还给他■★■★◆。
当然,也有许多地铁站明确告知暗访记者,根据目前的规定■■◆■★◆,已经出站后是无法完成退款的★★■◆。相关规定已经在闸机旁、服务中心旁等位置张贴的服务指南中,有明确的告知,需要市民们加以留意。
一审法院认为,地铁公司在2023年出台同站进出10分钟内可人工退票的新规定,是在乘客进错站、如厕或者借道等客观事由,需要同站进出闸机的情况下,考虑到乘客的利益■★★,作出的人性化措施,应予以肯定。
工作人员告诉方先生,他对地铁公司新发布的退票规则理解有误。地铁公司早已在其官网★◆、官方App、以及站内服务中心的服务指南中写明:◆◆◆★“乘客进站10分钟内取消乘车的,出站前需主动至本站服务中心办理,超过10分钟或非本站进站不予受理。”
因此,他信心满满地找到了附近的服务中心,要求工作人员帮他办理退费。谁知★★,方先生的要求,却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。
在地铁上海马戏城站,相似的一幕也发生了。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暗访记者,通过扫码进站的记者,在出站后已无法完成退费后◆★■,上海马戏城地铁站的相关负责人,同样表示■★◆◆,希望能够自掏腰包将3块钱现金补给记者◆■★。
尽管本案最终以双方和解收尾■★★★■■,但小罗的努力获得了成效★★。2023年9月,上海地铁退还了小罗3元车费。同时发布公告,表示近期制定了相关规定★■◆,乘客进站10分钟内取消乘车的,可到本站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。
因此,一审法院对于方先生主张“乘客进站10分钟内取消乘车,出某某中心1办理◆★★;超过10分钟或非本站进站不予受理”及“0公里票价3元”属于格式条款应认定为无效的诉请不予支持并无不当◆◆,上海三中院予以支持。
2022年12月3日,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罗◆◆■★★,在乘坐地铁9号线换乘过程中,发现自己仅是进出了一下地铁站,就被扣除了3元。
小罗认为★■★◆◆■,“0公里票价为3元”的收费标准损害了自身的权益。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■◆■◆,小罗和同学们将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(下简称“地铁公司◆◆★★★”)诉至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◆★★◆■,请求法院判决,确认地铁公司制定的■◆■◆“0公里票价为3元◆◆◆■★”的格式条款无效,并判令地铁公司返还3元。
至于方先生提出的将相关条款判决为格式条款的上诉请求,上海三中院指出,地铁公司的票价计收规则,系发改委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经过市场价格调查◆■■■◆、听取社会意见、开展合法性审查及集体审议后专门制定的■■◆◆★,非地铁公司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■◆。
例如◆■,在上海火车站地铁站,一位工作人员在遗憾地告诉暗访记者◆■◆,因为记者已经出站,费用已经扣掉了,实际上已经无法退费后,主动拿出了3元钱,表示愿意为记者弥补损失。
新闻晨报·周到上海记者为此走访了多个地铁站发现,尽管相关条款并未更改,但与方先生的遭遇相比,地铁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已柔和了很多。
2023年11月◆★■,此事经由媒体报道,为大众所熟知◆◆★。很快■★,这则由大学生告出来的地铁收费新规,获得了众多市民的点赞。有媒体将此誉为“管理向善的正确姿势■◆◆◆■★”,还有不少外地居民喊话自己所在城市的地铁公司,表示★■■:◆■■◆“这个作业可以抄。
对于这样的结果,方先生非常不满。他认为,自己是通过看新闻,了解到关于同站进出10分钟内可人工退票的相关规定的■◆◆■★★,但他并不知道退款需要在出站前办理■◆,出站后不能办理。在这个问题上,地铁公司并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★◆■★, 因此该条款应被认定为无效条款。
但需要承认的是,需在出站前办理退票这一具体要求,新闻报道中并没有明显提及。地铁公司虽然在官网■■★、官方App以及相关服务指南中,说明了这一要求■■◆。但在方先生主要使用的公共交通卡上,卡片上并未明确说明相关流程◆■◆◆■。该流程尚未达到为广大乘客所熟知的程度。因此,一审法院认为◆◆★◆■,地铁公司并未尽到对相关操作的说明提示义务,应对此予以优化★■★■◆,并返还方先生票款2.7元。
本案的二审法院◆★■■■★,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指出★■■,本案系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。方先生与地铁公司的客运合同自乘客刷卡进闸机时成立■◆■◆。一审法院关于地铁公司对10分钟内同站进出可至服务中心退票、但必须在出站前办理的规定对上诉人并未尽到充分提示说明义务,判定地铁公司返还上诉人票款2.70元并无不当■★■★★。
在新闻上看到这个规定后,2023年12月18日■◆★■,上海市民方先生在上海地铁宋园站,10分钟内进行了退票操作★■◆。谁知,因为在退票时已经出站,方先生被告知,他的退票操作无法完成■■■■★★。和小罗一样■◆◆★★◆,对此深感不公的方先生,一怒之下又将上海地铁告上了法庭。目前,本案已经过二审■■★★◆◆,判决生效。那么,方先生能拿回自己的2.7元车费吗?
2023年12月18日,上海市民方先生在地铁宋园路站乘车过程中★◆■,在刷票进站没多久后,因个人原因,迅速出站。此时★■,距离报道地铁收费新规◆■◆★★,已一个多月。方先生也在新闻上,读到了这个消息★★■★。